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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91节 (第6/7页)
议决军国大政的最高国务会议。武后光宅元年,裴炎执政事笔,迁政事堂于中书省。高宗弘道元年十二月六日之后,此时高宗已崩,中宗刚即位;至迟不会迟于他同武后合谋废中宗、立睿宗的前后,即中宗嗣圣元年一月,睿宗文明元年二、三月间。 宰相既商讨议决军国重务于政事堂,而草拟诏敕之责在中书。为便于政务推行,于是政事堂遂由门下省迁至中书省。这是贞观中期以来,中书地位日重而门下权势渐削的必然趋势。裴炎自侍中改任中书令,执政事笔,迁政事堂于中书省,并非裴炎一己之私意,乃是制度发展所使然。侍中与中书令同为中央决策机构中书、门下省长官,秩皆三品,何以侍中必加“同三品”衔,方为真宰相,得参加政事堂会汉,而独于中书令“则否”?看似十分乖谬,其实乃是制度在渐渐变化矣!所谓“天河暗转,必有其迹”,此之谓也。 政事堂迁至中书省后,在制度上明显的变化,是宰相于政事堂议决政务时,有轮流“秉笔”或“执笔”之制。《新唐书》说:“旧,宰相议事门下省,号政事堂,长孙无忌以司空,房玄龄以仆射,魏征以太子太师皆知门下省事,至炎,以中书令执政事笔,故徙政事堂于中书省。”又说:“神龙初,(巨源)以吏部尚书同中书门下三品。时要官缺,执政以次用其亲,巨源秉笔,当除十人,杨再思得其一,试问余授,皆诸宰相近属。”这个时期秉笔宰相之常务,乃有三项:一,诸宰相议政时,主持会议;二,会议之后,总其纪录;三,秉笔之日,坐政事堂办公。 其次,武则天时改中书省为凤阁,门下省为鸾台。凤阁鸾台即中书门下,合政事堂实际已成为一体,成为权力很大的相府了。垂拱三年,有诬告刘祎之受归诚州都督孙万荣金,兼与许敬宗妾有私,则天特令肃州刺史王本立推鞫其事。本立宣敕示祎之,祎之曰:“不经凤阁鸾台,何名为敕?”则天大怒,以为拒捍制使,乃赐死于家,时年五十七。以武则天那样的专横残暴,欲以莫须有罪名惩处刘祎之,而诏敕未经凤阁鸾台政事堂讨论议决,致引起刘祎之的强烈抗议,可见政事堂的权力已经很大,地位已有显著提高。 第三阶段:玄宗开元十一年以后,政事堂成为中央最高权力机构。《册府元龟·宰辅部》说:“开元中,张说奏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,政事印为‘中书门下之印。’”《旧唐书》“政事印”下多一“改”字,说明政事堂原来以议政为主,还未完全成为权力机构,故无专印。开元中“改”为中书门下政事堂,始成为中央最高权力机构,乃置专印。又有《新唐书·百官志》说:“开元中,张说为相,又改政事堂号‘中书门下’,列五房于其后:一曰吏房,二曰枢机房,三曰兵房,四曰户房,五曰刑礼房,分曹以主众务焉。”至此,政事堂制度始备。在开元以前,政事堂内部无任何分司之组织,其地位虽日益重要,井渐由会议厅转变为宰相最高事务会议,然尚难确定为国家最高权力机关。直到开元十一年,中书令张说改政事堂为中书门下政事堂,列五房以主政务,于是遂有其所辖部门与属官,“中书门下政事堂”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制度,至此乃备矣;作为唐代中央最高权力机构的地位,乃完全确立。 中国人谈事,喜欢追本溯源,李曜本非官宦家庭出身,此时出任“右相”,王抟等“前辈宰相”当然要将这些来历为他说清,说清了来历,再给他说权职。这时诸相、大臣已入中书省内,各以职务、爵位高低分而落座。李曜贵为郡王,又是中书令,乃中书之首,因此独坐首席。 诸相落座后,王抟作为秉笔宰相下令为其余诸位大臣赐坐,然后便为李曜讲说政事堂的职权。毫无疑问,开元以后,政事堂已经合中书门下两省而为一个权力机构,它的职权无疑拥有中书门下两省之职权。 王抟道:“所谓中书门下,凤台鸾阁,总是中书、凤台在前。而右相如今贵为中书令,某便先说中书令之职权。按照我朝《六典·中书省》云:‘中书令之职:掌军国之政令,缉熙帝载,统和天人,入则告之,出则奉之,以厘万邦,以度百揆,盖以佐天子而执大政者也。’至于门下,《六典·门下省》又云:‘侍中之职:掌出纳帝命,缉熙皇极,总典吏职,赞相礼仪,以和万邦,以弼庶务,所谓佐天子而统大政者也。凡军国之务,与中书令参而总焉,坐而论之,举而行之,此其大较也。’可见中书门下职掌乃是‘佐天子而统大政’,是‘统和天人,以和万邦’。当然,这实际上便是宰相之职。如今政事堂‘参而总焉,坐而论之,举而行之’,职权之重,权势之隆,可以想见。” 李曜轻轻点头,却又笑道:“只是这话,未免说得过于笼统了些。” 诸相皆笑,王抟也笑了笑,才道:“若要细论,也是有的。所谓政事堂者,君不可以枉道于天,反道于地,复道于社稷,无道于黎元,此堂得以议之。臣不可悖道于君,逆道于仁,黩道于货,乱道于刑,克一方之命,变王者之制,此堂得以易之。兵不可以擅兴,权不可以擅与,货不可以擅蓄,王泽不可以擅夺,君恩不可以擅间,私仇不可以擅报,公爵不可以擅私,此堂得以诛之。事不可以轻入重,罪不可以生入死,法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