金沙古卷2:长生之源_第9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9节 (第1/4页)

    ??大概一个星期后,准备工作做得已经差不多了,来自果敢的雇佣兵也开始提前前往黑水县潜伏起来。

    ??此外敖雨泽提交给铁幕研究所的神像上,检测出了轻微的神力存在的痕迹,当然,所谓的神力,其实是某种目前还未知的能量形式,只是一直以来只在和古蜀文明有关的神像上发现过,才因此命名而已。

    ??而那个布满符文的坛子,其符文的内容大多是关于镇压和禁锢、强化神魂的,部分符文还在一些出土的青铜兵器上发现过,并没有太多特别的地方,反倒是坛子里面残留的黄绿色黏液,让研究所的人大感兴趣。

    ??那是一种混合了好几种毒素的诡异液体,成分却接近于某种类似羊水的东西,当初坛子里面肯定是孕育着某种特殊的生命体,大概这就是所谓的蛊虫了。不过在这些成分之中,研究人员发现了一些丝线状的东西,和之前敖雨泽遇上的蚕女突出的丝线成分近似,但更加坚韧,如果是这些丝线形成的蚕茧,怕是人力根本无法撕开。

    ??因此研究人员推测,从坛子中逃走的蛊虫,很可能真的是传说中的金蚕蛊,就是不知道这蛊虫的存在,到底是为了什么。

    ??接下来几天,不知道铁幕的高层经过了多少次的讨论和争吵,又有多少利益的交换以及和政府的讨价还价,最终铁幕还是默许了我们前往雷鸣谷的探险活动,不过人数最终被严格限制在二十人之内,并且为了不给js发出全面开战的错误信号,除了敖雨泽外,铁幕不再会另外派出一兵一卒,整支探险队伍的武力保障,只能依靠敖雨泽自己和那支不知道到底靠不靠谱的果敢佣兵队伍。

    ??可我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,就在我们准备出发的前一天晚上,我却意外接到一个电话,让我们此行的时间,又延后了一天!

    ??第六章 第三方威胁

    ??打来电话的,是一个陌生的电话号码,由于手机的安全软件没有提示是诈骗或者广告电话,我稍稍犹豫后就按下了接听键。

    ??说话的是一个中年男子,他的语气十分平静,但是表达的意思却让我猛地一下血都冲到脑子里去:“杜小康吗?你姐姐在我们手上,想要她平安无事的话,今天下午5点前,一个人到随后短信发来的指定地点。记住,必须是一个人,更不要报警以及通知你的同伴,否则你姐姐出什么事我们不会负责。”

    ??电话挂断,我的脸色一下变得异常难看,当时秦峰就在我身边,问了我几次,我都随便找了个理由搪塞过去。估计他也不怎么信,不过看我神不守舍的样子,虽然感觉奇怪,也没有继续追问。

    ??我马上打电话给姐姐,但电话另一端却是提示你拨打的号码已关机。接着我又打给准姐夫徐坤,对方同样没有接。

    ??这个时候新的短信提示来了,上面是一个地址,还好就在市区内,我算算时间,现在赶过去的话,差不多就是接近下午五点的样子。

    ??没有时间去证实对方的电话里的威胁是否真实了,对方的威胁十分有效,我甚至不敢找我们几个人当中最神通广大的敖雨泽商量对策,只能按照对方的指示,前去这个地点。

    ??大概四十多分钟后,我到了指定地点,这是一处看上去没有什么异常的茶馆,就在我左顾右盼的时候,一个人从我身边走过,等他走远了,我才发现自己的衣袋里,突然多出来一张纸条。

    ??纸条上写的是附近另一处民居的地址,是用的打印体,没有落款。我刚我追上先前从我经过我身边的人,但那人在我低头看纸条的时候,已经失去了踪迹。

    ??我试着打给先前的威胁电话,却提示拨打的号码是空号,很明显,对方准备十分周翔,应该是怕我动用敖雨泽的势力追查号码的来源,并且在最后采用人工的方式传递出真正的地址。

    ??这更加让我心中警惕不已,如果是一般的绑架案,那么对方索要的无非是赎金而已。就算我现在没什么钱,可是不管敖雨泽还是明智轩,在这样的情形下多少都会给我一些资助解决这个难题,怕就怕对方要的根本不是钱,而是其他东西,尤其是和金沙古卷相关的秘密。

    ??而且,我有一种预感,对方能在我们决定前往雷鸣谷前夕这个关键的时间点绑架我姐姐,那么八成都是和我们此行有关。而他们的行动如此周密和谨慎,也不是一般的绑匪做得到的。

    ??难道是js组织?我的脑子里首先闪过这个念头,并且感觉是他们的可能性极大。先前小叶子的失踪,也十之八九和他们有关,那么现在绑走我的姐姐,也似乎是顺理成章的事情。毕竟,如果js组织在雷鸣谷中真的有什么特殊的地方,自然不希望我们此行去揭破他们的真实目的。

    ??怀着这样忐忑的心理,我找到附近的那处民居,那是一个很有些年头的小区,里面是十几栋只有七层楼高的老式板楼,我估计这个地址很可能是对方临时租的,这次会面之后就会直接退掉,不会给我留下任何可以继续追查的线索。

    ??进入纸条上指定的单元和楼层,敲门后,开门的是一个相貌十分斯文的戴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